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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律师协会关于收取2023年度会费的通知

2023-03-16 11:52:29 来源:   市律协

区县(自治县)律工委分会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重庆市律师协会《章程》《会费收取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会费收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及缴纳方式

会费标准

1.团体会费

各律师事务所缴纳团体会员会费标准,律师事务所上年度营业总收入为依据,根据《重庆市律师协会会费收取办法》(见附件1)核定。

2.个人会费

2023执业律师个人会费标准为:中心城800//年,中心城区以外700//首次申请执业的当年减半缴纳。

按照理事会决定,免除专职律师20224个月会费在缴纳2023年度个人会费时予以冲抵。因此,已缴纳2022年度个人会费的专职律师,其2023年实际缴纳个人会费应为:(1中心城专职律师533/人(其中2022年首次执业的为667/人);(2中心城区以外专职律师467/人(其中2022年首次执业的为583/)。

(注:2022年首次执业的专职律师当年实际缴纳会费分别为400元、350元,按减免措施分别应减免133元、117元,2023年分别应缴纳800元(中心城区)、700元(中心城区外),抵扣后实际缴纳分别为667元、583元)

)缴纳方式

各律师事务所2023410之前将本所缴纳的团体会费和个人会费一并通过重庆市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缴纳若因特殊情况,需律师自行缴纳个人会费的,可通过登录重庆律师之家”手机APP关注重庆市律师协会微信公众号缴纳,具体缴纳方式和操作流程详附件2

二、提交材料

(一)2022年度完税凭证。包括:

1.202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应国家税务总局重庆电子局导出。按季度申报的,提交4季度申报表;按月申报的,提交12申报表,提交的申报表均需反映律师事务所全年累计数

2.2022年度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表(汇总暂未完成汇算清缴的,提交第4季度纳税申报表并在完成汇算415日前将申报表(扫描件)报送至市律协邮箱

(二)2022年度营业收入及纳税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送市律协时,格式统一为excel表格,勿转换为PDF、扫描件等其他格式报送。

(三)2022年度律师个人会费交费凭证(扫描件)

2022年度个人会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缴纳的,除提供会费收据或转账凭证外,还需提供交费律师名单;由律师个人缴纳的,提供会费收据或转账凭证;律师已转所的,由原律所出具2022年交费证明和会费转账凭证。

三、其他事项

资料报送方式

各律师事务所应将提交材料电子版报送至本区县(自治县)律工委分会,由律工委分会收齐本辖区律师事务所的电子版材料后,统一上传至市律协邮箱报送截止时间详见附件4。各律师事务所勿单独将材料上传市律协邮箱。

)会费收据下载方式

市律协对律师事务所报送的材料予以审核后,统一开具电子会费据,经办人收到电子会费收据开具成功短信提示后在微信小程序电子票夹中通过预留的手机号码登录查询下载

 

联系方式       

      67048396

何露英  67086240

电子邮箱:cqlsxh6111@163.com

 

 

 

                      重庆市律师协会      
                      20233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