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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律师协会 关于申报推荐2019—2022年度重庆市十佳律师 十佳女律师十佳青年律师十佳公益律师优秀律师 优秀律师事务所的通知

2023-10-09 18:09:24

各区县(自治县)律工委(分会,各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律师队伍,打造具有重庆辨识度和全国及国际影响力的律师服务品牌,推动全市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推进西部法律服务高地建设,引领全市广大律师为现代化新重庆建设作出新贡献,按照我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通报表扬制度安排,市律师协会决定开展20192022年度重庆市十佳律师、十佳女律师、十佳青年律师、十佳公益律师、优秀律师和重庆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申报推荐活动。

一、通报表扬范围

1201911日前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连续执业至今的重庆律师

2201911日前依法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连续执业至今的重庆律师事务所(201911后发生整合的律师事务所,其主体(主干)律师事务所整合前的执业年限可延续计为整合后的新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年限)。

32019年以来被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和全国优秀律师的,不纳入本次申报推荐范围。

4已获评往届重庆市十佳律师、十佳女律师和十佳青年律师的,原则上不参评与本相同项目的申报推荐

二、通报表扬名额

1重庆市十佳律师2019202210

2重庆市十佳女律师2019202210

3重庆市十佳青年律师2019202210

4重庆市十佳公益律师2019202210

5重庆市优秀律师2019202260

6重庆市优秀律师事务所(2019202250

三、申报推荐条件

(一)十佳律师、十佳女律师、十佳青年律师、十佳公益律师、优秀律师申报推荐条件

1政治素质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热爱国家,始终坚持律师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表现良好

2职业操守好。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严格依法、诚信、规范执业,服务质量好,社会信用记录良好。2019以来,各年度执业考核均“称职”及以上等次且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律师协会行业惩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评:

1)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违规从事律师职业的,或者与法官、检察官不正当接触交往的

2)违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禁止违规炒作案件的规则(试行)》规定的

3)违规兼职或丧失中国国籍后仍然执业的

4)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3业务水平高。专业服务能力强,律师工作业绩突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在全市或全国律师行业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2019年以来个人主要业绩指标达到或超过全市律师行业平均水平。

4社会形象佳。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执业为民,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强,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个人品行良好2019年以来,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

5申报推荐十佳律师、十佳女律师的,执业年限不低于10年(201311日前执业)。参评十佳公益律师的,执业年限不低于6201711日前执业)申报推荐十佳青年律师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11日后出生)且执业年限不低于6年(201711日前执业)。

62019年以来,按照市律师协会章程规定完全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

(二)优秀律师事务所申报推荐条件

1政治坚定。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律师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始终坚持律师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加强律所党的建设,党组织设置规范,党建工作机制健全,党组织在律所决策管理中的政治功能发挥良好,党建工作对律师队伍建设、律所管理和律师业务工作的引领促进作用充分体现。2019年以来没有发生律所及其律师违反政治纪律的情形律所党组织及党员律师未受过党纪处分

2管理规范办公场所和办公条件良好,设施设备齐全,信息化水平较高;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并执行良好,严格依法开展业务活动,律师执业监督管理全面到位,律所及律师规范执业、诚信敬业并保持较高服务水准,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行业党组织的监督、指导;积极维护展示和提升律师行业良好形象;完全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没有不交纳会费的情形。2019以来,律所各年度检査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本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律所(包括分所)及其执业律师没有因经营、执业行为受到司法机关停业整顿、停止执业及以上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通报批评及以上行业处分。

3业绩突出发展规划清晰且实施有力,专业化建设成效显著,专业服务能力强,专业化服务表现突出且有典型案例支撑,综合服务能力或在某一法律服务领域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主动服务大局,积极为国家和地方重大战略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任务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确保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有关部门和当事人良好评价。2019年以来,律所业务总量(或人均业务量)或业务总收入(或人均业务收入)增长高于本地区(适用于“两群”和主城新区律所,下同)或全市平均水平(适用于中心城区律所,下同),年均创收或人均创收高于本地区或全市平均水平。

4形象良好。服务对象对律所服务满意度总体较高,业内外对律所给予正面评价,在本地区和全市以及业内具有良好声誉;律师和辅助人员合法权益保障有力,支持青年律师培养并给予良好执业保障,律所成员之间团结和睦;坚持执业为民宗旨,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在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社会公益活动和律师行业建设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按国家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完成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工作机构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申报推荐活动并决定活动的重大事项。

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分管局领导、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市律师协会会长、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处长、监事长、秘书长担任副组长,市律师行业党委班子和市律师协会会长班子成员组成。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次活动的具体工作。由市律师协会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各副秘书长和部门负责人组成,行业发展部和会员部分工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监事会指派监事参加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等有关活动,全程开展监督工作。

各区县参照设立工作机构(以下简称区县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开展本区县优秀申报推荐工作。

五、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组织全市律所和律师积极参与申报推荐活动,认真做好活动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审核评定等环节工作,充分发扬民主,主动接受监督,切实做到条件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二)推荐先进典型准确把握申报推荐条件,自下而上,逐级审核,严格把关,宁缺勿滥,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切实把政治立场坚定、工作业绩突出、职业道德良好、得到广泛认可的律所和律师推荐出来。

(三)注重结构均衡。科学设置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考虑律师的执业类别、年龄结构、地域分布、性别比例、专业水平、工作业绩、社会责任和律所的区域分布、规模大小、服务能力、管理规范、发展业绩和社会贡献等因素,“大中小”“老中青”“一区与两群”、业务指标与会贡献统筹兼顾、整体平衡,做到先进性、代表性与广泛性相结合。

工作程序

(一)申报推荐

1区县工作机构统一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律所和律师申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得参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受理律所和律师的单独申报。

2同一律所(包括该律师事务所在渝跨区设立的分所)申报推荐优秀律所和优秀律师(含“十佳律师”“十佳女律师”“十佳青年律师”“十佳公益律师”)名额合计不超过3个;同一律所(包括该律师事务所在渝跨区设立的分所)申报推荐超过3个的,由市律师协会与总所沟通后平衡。分所设在两群地区渝东南地区和渝东北地区)内的,可视为一个单独主体,不计入前述基数。

3优秀律师申报推荐:

1)优秀律师推荐名额按不超过本区县2022专兼职律师人数1.5%确定附件1)。不足1个名额的,按1个名额推荐超名额推荐无效。

2)“十佳律师”不单独申报推荐,由工作领导小组从各区县推荐的优秀律师人选中产生。

3)同一律师,只能申报推荐“十佳女律师”“十佳青年律师”“十佳公益律师”或优秀律师的其中一项,不得交叉申报。申报“十佳女律师”“十佳青年律师”或“十佳公益律师”项目入选的律师,纳入优秀律师统筹推荐范围。

4)对同一项目,同一律所只能推荐1名律师申报30名律师以下的律所,可以申报1个奖项;3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的律所,可以申报2个奖项;100人及以上的律所,可以申报3个奖项。

5法律援助律师由所在区县司法局统筹向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处推荐,由公共法律服务处统筹择优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推荐;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由所在单位向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申报推荐,律师工作处统筹择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推荐。若法律援助律师、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申报推荐不足或不具备申报条件,其名额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纳入作为专兼职律师的名额,从各区县推荐的符合条件的专兼职律师中择优确定

4优秀律所申报推荐:

1)优秀律所推荐名额按不超过本区县2022律所总数10%比例确定(附件1)。不足1家的1家推荐超过5家不足10家的5家推荐超过10家的10家推荐分配名额推荐无效。

2)优秀律所推荐名额超过2家的区县,在推荐符合条件的律所中应当有推荐名额30%左右的中小律所(执业律师30人以下)。

3)设立本地分所的律所请统筹选择本所和分所的推荐名额。

4)纳入“专业精品所培育计划”的入库律所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

(二)审核考察

1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十佳律师”“十佳女律师”“十佳青年律师”“十佳公益律师”优秀律师申报条件,对各区县工作机构推荐的律师及其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剔除不符合条件的律师参考专家评审组评分情况,按不超过通报表扬名额11.5的比例择优统筹提出建议名单,提交工作领导小组。

2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优秀律所申报条件,对各区县工作机构推荐的律所及其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剔除不符合条件的律所,形成考察律所名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带队,办公室成员和监事会成员组成若干考察组,根据《重庆市优秀律师事务所(20192022)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见附件2),结合日常掌握的情况和推荐申报材料,分工对律所进行实地考察,通过听取当地区县律师行业党组织、区县律工委(分会)成员和律师代表、听取当地司法局纪监部门意见等方式,对被考察律所进行综合考评。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察组对被考察律所的评分高低,以区县为单位对律所进行排序,按照工作原则要求统筹提出70家推荐律所名单,提交工作领导小组。

(三)会议评

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通过审阅推荐申报材料、审核考察意见、记名投票和民主评议等方式,分别按通报表扬名额等额提出10名“十佳律师”、10名“十佳女律师10名“十佳青年律师”、10名“十佳公益律师”、60名优秀律师50优秀律所的拟表扬名单。优秀律所中中小律所比例原则不低于30%,“两群”律比例上不低于30%

)审议和理事会表决

工作领导小组报市司法局党委审议后形成拟通报表扬名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该名单交由全体理事记名表决,同意票数过半即为通过。由市律师协会在市第次律师代表大会上予以通报表扬

各区县可以对申报推荐的符合优秀律师和优秀律所推荐条件但没有入选的律师或律所以适当方式进行表扬

七、时间安排

(一)申报推荐时间:2023109日(星期1020日(星期),过期推荐无效

(二)审议时间:10下旬至11月中下旬

(三)通报表扬时间:重庆市第八次律师代表大会。

、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周密安排,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有序推进,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有关工作。

(二)严守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推荐标准,严格审议程序,严格纪律要求,确保通报表扬的律师和律所经得起检验。凡是弄虚作假等以不正当手段参与的律师和律所,一律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审核把关不严或者具有其他违规违纪情形的,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推动。要大力宣传优秀律师和优秀律所,宣传律师队伍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担当作为,展示新时代律师队伍形象,营造有利于律师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推动促进规范执业和加强律所规范化建设,提升律师执业和律所管理水平,提升转型提档升级发展动能,树立律师执业标杆,打造律所品牌,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四)按时报送材料。区县工作机构请于1020(星期17时前组织完成本地区优秀律师和优秀律所的推荐工作,并将优秀律师和优秀律所推荐申报相关材料纸质档一份报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以PDF格式和电子文档形式发送指定邮箱。具体材料如下:

1推荐申报表(附件3456);

2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78);

3与推荐申报材料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律所鲜章。

所有推荐申报材料均应统一使用A4纸制作,内容真实客观、简明扼要,形式规范美观。

优秀律师推荐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市律师协会会员部,任静,67078362;胡雅涵,67623868;邮箱:3179876395@qq.com

优秀律所推荐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市律师协会行业发展部,罗康力,67786523;章妮媛,67703373;邮箱:657674798@qq.com

报送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88号金融街融景中心B9层;收件人:胡雅涵,联系电话:67623868

 

  附件:1推荐名额分配

     2优秀律师事务所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

     3重庆市优秀律师(十佳律师)(2019—2022)推荐申报表

     4重庆市十佳女律师(2019—2022)推荐申报表

     5重庆市十佳青年律师(2019—2022)推荐申报表

     6重庆市十佳公益律师(2019—2022)推荐申报表

     7重庆市优秀律师事务所20192022推荐申报表

     8优秀律师推荐申报汇总表

     9优秀律师事务所推荐申报汇总表

 


                                   重庆市律师协会        

                                   2023109日